我从前最怕的,是当众失手。以前去参加个局,起身够个菜,手一滑把面前一杯茶水带翻了,洒了半桌,还溅到旁边人袖子上,满桌十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,我脸唰一下就红到脖子根,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搁。
我有个在宝安做公关的兄弟跟我说,越是这种当众出丑的时刻,越不能僵着、越不能装没事。你越是慌着擦、急着道歉、手足无措,满桌人越盯着你看,那阵尴尬越被放大,一桌气氛都跟着僵住。
他说破局就在你先自嘲一句。比如打翻茶水,你笑着说「嘿,这下给大家表演个干捞」,或一句「手不听使唤啊」,先把自己那点狼狈主动端出来,满桌人一听你自嘲,反而跟着笑起来,那口气一下就松了,谁也不觉得尴尬了。
我后来学着,失手就失手,我笑着认了、顺势化解,再轻描淡写道个歉,把洒的收拾了。结果发现,越是能自嘲接住自己的尴尬,别人越不拿你当回事,反而觉得你豁达、大方、好相处。当众出丑不吓人,吓人的是你慌乱地把那事越描越大;自嘲一句,是给自己更是给满桌人递下的那级台阶。
❝当众打翻了东西,自嘲一句是给满桌人递台阶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