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八九五年五月十九日午后,古巴东部多斯里奥斯草原,河水涨着,阳光白得发狠。何塞·马蒂穿着他那惯常的黑礼服、戴着海狸帽,骑在起义军队伍中间。一个多月前的四月十一日,他和老将军戈麦斯一行七人划船从多米尼加偷渡,在巴拉科阿附近海滩登岸,回到他离开十五年的古巴。五月五日,他又在圣地亚哥附近与马塞奥率领的起义军会师,两支队伍鸣枪为礼。战端初开,戈麦斯命令他留在约定的后方位置,据记载还说了一句「退回去,马蒂」。他来古巴不是为了待在后方。
几个小时前,他对围拢的士兵说过,为了古巴,他甘愿被钉上十字架。战斗在高草间打响,他带着副官德拉瓜尔迪亚策马奔向火药味最浓的一片林中空地,不知道西班牙兵正伏在长草里。三发子弹命中他,胸、颈、右腿各一,坠马而亡,年四十二。遗体没能抢回来,落入西班牙军手中。他阵亡前一天夜里在营地写的信,墨迹还没干。
这个人身上叠着三重身份。他是诗人,十六岁写诗剧《阿布达拉》,流亡纽约期间为幼子写下的《伊斯马埃利约》被视作拉美现代诗的先声,后来的《纯朴集》《自由的诗》同样传诵;他是记者,在纽约流亡的十五年里为整个西语美洲的报纸撰稿;他也是组织者,一八九二年在纽约联合侨团创立古巴革命党,筹钱买枪,把戈麦斯、马塞奥这些战场老将拢到一面旗下。年轻时他因反西班牙殖民统治被判刑服苦役,采石场的劳作毁了他的健康,颈项上还拴过铁镣。
他的独立从来不是换一个主人。他和戈麦斯共同签署的《蒙特克里斯蒂宣言》特意写明,战争不仇视所有西班牙人,新生的共和国要保证黑人、混血者和岛上华人的平等——他要的不只是换一面旗。五月十八日深夜,他在多斯里奥斯营地给挚友梅尔卡多写了最后一封未竟的信,说自己每天都在准备为祖国赴死,而争取古巴独立,是为了及时挡住美国借着安的列斯群岛扩张、再压向美洲其他土地。信的末尾写着:「我生活在怪兽体内,熟知它的五脏六腑,我的投石器,是大卫的投石器。」在纽约住了十五年,他比同时代任何人都更清楚那个北方强邻的胃口。
阵亡细节各家叙述略有出入,有的写他擅自脱离主力,有的写他主动请战,但五月十九日、多斯里奥斯、三弹坠马这几条彼此印证。指挥此战的西班牙上校希门尼斯事后拒绝了「多斯里奥斯侯爵」的封号,说那不是一场胜利,因为那里倒下了美洲产生过的最伟大的天才。
❝我生活在怪兽体内,熟知它的五脏六腑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