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福田一家公司,有一回例会上,我提了个改进工作流程的法子,当场受了认可,领导夸我点子活。我当时心里还美滋滋的。
可没几天,我发现这法子被整理进了部门的新规,归到了部门名下,领导还点名让我给一屋子同事做培训,把这法子变成了全部门的公共东西。
我心里有点咽不下,又不好张嘴说这法子是我的,显得邀功。可我也清楚,真要认了这个哑巴亏,往后谁也记不住这是我想出来的。
我没去争那个署名,只把培训当成了自己的招牌,讲得又细又透,底下的同事私下都记得这法子是我琢磨出来的,连新来的人都爱喊我一声老基准。
后来领导招人,还特意提我那段培训讲得好。那法子归了部门,可那本事长在我身上,别人借得走一招,借不走我这个人。
你越早明白,自己的法子被归到集体名下,最忌当场争功把自己弄尴尬;你越会把那本事练得更精、把招牌立到人心里,名归不归部门,你自己早就立住了。
❝自己的法子被归了公,最忌当场争功添尴尬;把本事练到别人借不走、把人品立到人心里,名归公,人却立住了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