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是广东新安人,新安就是今天的深圳,一八九一年生在一个官宦人家。她从小拒绝缠足,十几岁自己写信退掉家里与两广总督家定下的婚约,东渡日本,经廖仲恺介绍加入同盟会,做着最凶险的联络和运送弹药的活,一周两次把炸药从天津带进北京,一度参与暗杀袁世凯、良弼的行动,被袁世凯通缉后于一九一四年避往法国,一九一五年进巴黎大学攻读法律。她一生有许多个第一:中国第一位女法学博士、第一位执业女律师、第一位女性地方法院院长、参与起草《中华民国民法典》的唯一女性。这些第一里,最具传奇色彩的一幕,发生在巴黎近郊一座花园。
一九一九年巴黎和会,列强要把德国在山东的特权转交给日本,国内五四的潮头已经掀起,北洋政府却示意代表团签字。六月二十七日夜里,即签字前夜,数百名留法学生和华工包围了中国首席代表陆徵祥养病的寓所。她精通法语,被推举为代表进去谈判。据她晚年用英文写成的自传《我的革命年代》回忆,她情急生智,在花园里折下一段玫瑰枝藏在衣袖里,走到陆徵祥身后,用花枝顶住他,厉声说,你要签字,我这支枪不会放过你。这段玫瑰枝代枪的轶事流传极广,但它来自当事人自述,细节各书记载不一,有的版本把对象记作秘书,当作她个人的革命叙事看可以,不宜当作每字皆实的信史。第二天,中国代表团最终没有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。
她在巴黎的学业也走到头。她的博士论文以中国宪法问题为题,学位取得的年份有一九二四年与一九二五年两种记载,通行取一九二五年。回国后,她在上海法租界与留法同学魏道明合办律师事务所,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;当时司法部章程还限定律师须为年满二十岁以上的男子,她是借法国律师牌照在法租界的法庭上撞开这扇门的。后来她进了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,是民法起草委员会里唯一的女性,把维护女子权益的条款写进了中国第一部民法典。一九四五年四月,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在旧金山召开,她作为中国代表团的顾问参与其事,亲眼看着中国成为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。
她的晚年并不顺遂,一九四八年随夫离国,一度远走南美经商,失败后旅居美国,右臂又因癌变切除,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病逝于洛杉矶,终年六十八岁。衣袖里那截没有子弹的玫瑰枝,终究是她一生最生动的注脚:在一个女子没有席位的时代,她先替自己造出了一个席位。
❝你要签字,我这支枪不会放过你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