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八八三年,弗兰茨·卡夫卡生于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布拉格,一个说德语的犹太商人家庭。他白天在保险公司做职员,处理工伤事故的卷宗与官僚文书,夜里伏在桌前写小说,两种生活共享同一种质地:庞大的机构、模糊的权限、个人在规章迷宫里的渺小。他生前只发表过《判决》《变形记》《在流放地》等不多的短篇,每一部都像从噩梦里直接拓下来的:人一觉醒来变成甲虫,军官把判词刻进犯人的皮肉,土地测量员在城堡脚下的村子里,永远进不了那座城堡。这些作品在他生前没有激起多少反响,他的本职工作做得称职,同事们几乎不知道身边有个作家。
一九二四年六月三日,卡夫卡因喉结核在维也纳近郊的疗养院去世,年仅四十一岁。临终之前,他留给挚友马克斯·布洛德两张没有署期的便条,语气近乎恳求,大意是:我留下的一切,凡属日记、手稿、书信、我自己的与别人的、画稿,以及凡你或别人手里我写下的字纸,请全部不加阅读地焚毁;你手中的信件也请尽力索回销毁。他又同样嘱托女友朵拉烧掉身边的遗物。朵拉照办了一部分,而布洛德——从青年时代起最了解他的才华、一直替他保存手稿、催他发表的那个人——在他死后立刻做出相反的决定:一个字也不烧。
布洛德后来为自己的违命留下了解释。他说卡夫卡生前就知道他不会照办,两人多年间反复谈过这些手稿的命运,卡夫卡明知他把这些作品看得极重,若真要确保焚毁,大可另托他人;把遗嘱交给他,等于交给了一个注定的救援者。这一解释带有为自己开脱的成分,后人对此争论不休,但行动的结果无可更改:布洛德逐卷整理卡夫卡留下的未竟长篇,一九二五年出版《审判》,一九二六年出版《城堡》,一九二七年出版《失踪者》,又陆续编印书信、日记与寓言。三部长篇都是未定稿,章节散乱,布洛德按自己的理解编排次序,后世的校勘本不断修订他的决定。
若非这次违命,二十世纪文学的面貌会缺掉一大块。卡夫卡笔下那个判决无从上诉、规章无人能懂、罪责不知从何而来的世界,被后来的读者径直认作现代处境本身:官僚制、异化、个体的无名恐惧,都先在他的小说里现了形,「卡夫卡式」成了一个跨语言的形容词。布洛德带着这批手稿逃出被纳粹吞并的捷克斯洛伐克,辗转带到巴勒斯坦,手稿以后又经历诉讼与离散,部分遗稿直到二十一世纪才陆续入藏公共机构。卡夫卡写的尽是人在荒诞机关前的无能为力,而他的书能活下来,靠的却是一次具体的、固执的人的选择。
❝我留下的一切,凡日记、手稿、书信、草稿,请全部不加阅读地焚毁。(致布洛德遗嘱,大意)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