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九〇年,二十五岁的罗琳坐在一列从曼彻斯特开往伦敦的火车上。车晚点了,她没事做,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:一个瘦弱的男孩,去一所魔法学校上学。她当时连笔都没带,只能坐在那儿,把情节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。那些细节,后来大多写进了书里。从那天起,她开始写这个故事。她没想到,这一写就是五年。
这五年,她的生活一团糟。母亲在一九九〇年底去世,年仅四十五岁。她随后去了葡萄牙教英语,结婚,生了女儿。可婚姻很快破裂。她带着女儿和《哈利·波特》的前三章手稿,回到了英国爱丁堡。
那时的她,是个没有工作的单亲妈妈,靠政府救济金生活。她推着婴儿车出门,等女儿在车里睡着,就钻进咖啡馆,点一杯咖啡,一边看孩子一边写。她后来回忆,那段时间她得了抑郁症,而「摄魂怪」这个形象,就来自那段黑暗的日子。
书写完了。她把前三章寄给几家文学代理公司,其中一个叫克里斯托弗·里特的代理人回信,说想看看全部书稿。她后来说,那是她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好的一封信。里特花了一年时间,替她找出版社。结果,一家接一家地拒绝了。前后十二家出版社,都不看好这本书。理由差不多:儿童奇幻题材不吃香,书也太长了——当时儿童读物一般四万字,而《魔法石》有九万字。
转机来自一个八岁的小女孩。里特把书稿给了伦敦一家小出版社——布卢姆斯伯里。这家出版社的社长把第一章带回家给女儿爱丽丝看,小姑娘读了一章就着了迷,追着父亲要剩下的。就这样,布卢姆斯伯里决定出版这本书。
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六日,《哈利·波特与魔法石》在英国出版,首印只有一千册,其中五百册还送去了图书馆。预付的版税,只有一千五百英镑。出版社还建议她用一个中性的笔名,因为担心男孩不愿意读女作家的书。她用了两个缩写字母,后一个取自祖母的名字凯瑟琳。书出版后,慢慢火了。然后是一发不可收。这个系列一共七部,最后一部在二〇〇七年出完,被翻译成八十多种语言,全球卖出超过五亿本,还拍成了电影。罗琳从一个靠救济金过活的单亲妈妈,成了世界上最畅销的作家之一。后来她换了个笔名写侦探小说,一开始没人知道作者是她,书照样卖得动。她还办过慈善基金会,帮单亲家庭和困境里的孩子。回头看,那十二封拒绝信,每一封都足以让人放弃。可她没停。她在女儿睡着的间隙里,一行一行地写完了那个魔法世界。
❝被拒绝不代表你写的东西不好,只代表你还没遇到对的那个人。在那之前,你唯一要做的,就是别停下笔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