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上被领导当众点了名,说你那摊出了岔子。你一股火上来,张口就开始摆理由:「那不是我干的」「是某某没给我数据」。你越辩,领导脸色越沉。我以前有个姊妹在龙岗做审计,遇过一回想当场掰扯,硬是压住了,先认了「这块我盯得不够」,散会再单独找领导把前因后果说清,反而落了个会负责的名声。
这里头有个理:当众的批评,领导要的是你的态度,不是你当场翻案。你当众辩,等于把「拒不认错」四个字印在脸上,还顺带得罪了被你拉下水的同事。真被冤枉了,认一句「这块我再回去核」,回头拿证据说话,比当着全场的脸红脖子粗管用得多。
会来事的人,分得清「当场认领」和「私下澄清」的火候。面子给足领导,里子留给自己。你退一步,往往能换来人家转过身来的尊重。别让一时嘴快,把该你占的理也给说没了。先收住脾气,再谈别的。
❝当众被数落,先收脾气再讲理,才不把这口气当成亏吃了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