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九〇年二月十一日,南非开普敦附近的一座监狱外,聚满了人。监狱的大门打开,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走了出来,身旁是他的妻子温妮。他举起拳头,人群爆发出欢呼,许多人当场哭了出来。这个人,已经被关了二十七年。他叫纳尔逊·曼德拉。
曼德拉一九一八年出生在南非一个部落家庭。年轻时,他成了一名律师,也成了反对种族隔离制度的活动家。那时候的南非,白人少数政府用一套严苛的法律,把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压在底层。曼德拉一开始主张非暴力抗争,可当和平的路一条条被堵死,他参与创建了武装组织「民族之矛」。一九六二年八月,他被捕。一九六四年,在著名的「里沃尼亚审判」中,他被判终身监禁。
审判时,他做过一段陈述,后来传遍世界。他说:「我反对白人统治,也反对黑人统治。我珍视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,在那里,所有人都能和谐相处,机会均等。这是我希望为之奋斗、并实现的理想。如果有必要,我随时准备为这个理想献出生命。」
之后,他被送往罗本岛监狱。那是个离大陆约十几公里的孤岛。他的牢房小得躺下时脚和头都能碰到墙。每天天不亮就起床,砸石头、干苦役,吃的是难以下咽的玉米粥。十八年里,他被允许一年只见一位访客,一次半小时。
可监狱没能磨掉他。他把监狱看成南非的缩影——要在这里活下去,就得学会和各种人相处。他学看守的语言,和看守慢慢建立起关系;没有书,他就靠记忆和辩论磨自己的脑子。后来有人说,入狱之前,曼德拉的思想并没有多少深度;入狱之后,才有了。一九九〇年二月十一日,在国际压力和国内抗争下,曼德拉走出了监狱。二十七年的牢狱,结束在这一天。
出狱后,他没有号召复仇。他推动非国大和政府谈判,最终促成了南非的民主转型。一九九三年,他和时任总统德克勒克一起获得诺贝尔和平奖。一九九四年四月,南非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不分种族的大选,曼德拉当选为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。一九九九年,他做满一届就卸任,没有争取连任。就职典礼上,他做了一件让全世界记住的事:他请来了当年罗本岛监狱的三名看守,向他们致敬。他说,尊重过去的敌人,就是尊重今天的同胞。一个坐了二十七年牢的人,出狱后没有选择清算,而是选择了和解。这不是软弱,是他看得更远——他要的是一个能一起走下去的国家,而不是一场赢不完的仇恨。他写过一本自传,叫《漫漫自由路》。二〇一三年十二月,他在约翰内斯堡去世,享年九十五岁。
❝真正的强大,不是把伤害你的人踩在脚下,而是你有能力报复时,选择了让所有人往前走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