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家来了个亲戚要落脚一阵,怎么不再犯

我有个罗湖的姊妹,老家来了个亲戚,说来深圳找工作,先落脚一阵。她心善,把次卧腾出来,一日三餐都搭上了。原本说住个把礼拜就走,结果一住就是俩月,等工作定了才搬走。走那天,连句「添麻烦了」都没留,人就那么收拾行李出门了。

这种招待的委屈,不是那俩月饭钱值多少钱,是你把人家当自家人照顾,人家把你当免费客栈。你越是周到,越显得你「应该」;你越是不提,人家越觉得理所当然。到头来你满肚子委屈,人家还觉得你没亏待他,他自己还挺心安理得。

我那姊妹嘴上不说,心里憋得慌。后来她跟我倒苦水,我说这事怪你头一回去没立个「期限」。招待亲戚没错,可你得让人家知道你这不是长期宿舍。往后要再有人来落脚,先笑着把话说在前头:「你先住着,找工作这边哥帮你帮着留意,预计多咱能定下来呀?」把「住一阵」钉成一个说的出口的期限。

招待人是情分,可你要是不留余地,情分就容易被当成应当。把期限说在前头,不是不近人情,是让你的好有个边界,人家心里也有数。往后你再要招待,人还是那个人,可你自己不留那个「委屈的坑」了。照顾别人之前,先把自己这片心安置妥当了。

❝招待亲戚不留个期限,好意就容易被当成应当;把话说在前头,你的好才有边界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