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七〇六年,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一个做蜡烛的人家。家里孩子多,他是第十五个。家境不宽裕,他只上了两年学,十岁就辍学,帮父亲做蜡烛。
十二岁那年,他被送到哥哥詹姆斯的印刷店当学徒。在那个年代,学徒差不多就是「卖身」给师傅,要干到二十出头才能出师。可印刷店里堆满了书,这成了他的「大学」。他白天排字、印书,晚上借书自学,常常读到半夜。他年轻时就给自己定了十三条美德,一周专攻一条,用表格记下哪天没做到。
他太爱读书,也爱写作。他偷偷给哥哥办的报纸写稿,用笔名「沉默的行善者」投稿。稿子登出来后大受欢迎,连哥哥都不知道作者是谁。后来秘密揭穿,兄弟俩闹翻。十七岁那年,富兰克林干脆出逃,跑到费城。
在费城,他从印刷工干起,慢慢开起自己的印刷店。他办过费城第一家公共图书馆,办过一所后来成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校,还创办了美国哲学会。一七三二年,他开始出版《穷理查年鉴》——一本年历,里面有天气、农时,还有大量处世格言。这本小册子一卖就是二十多年,成了北美最畅销的读物之一。他编的那些话,比如「省一分钱等于挣一分钱」「时间就是金钱」,后来被到处引用。
到四十多岁,他赚够了钱,干脆退休,把生意交给别人打理。他要把时间花在更「有用」的事上。
他自学科学,做了大量实验。最有名的是一七五二年的风筝实验——他在雷雨天放风筝,用风筝线上的钥匙证明了闪电就是电。这个实验让他发明了避雷针,救了无数建筑。他还发明了双焦眼镜、富兰克林炉、玻璃琴。他从没为这些发明申请专利。他说,既然别人的发明让我受益,我也该让自己的发明惠及别人。再往后,他走上另一条路——从政。一七七六年,七十岁的他作为第二届大陆会议最年长的代表,参与起草《独立宣言》。随后他出使法国,为美国的独立战争争取到了关键的法国支持。一七八七年,八十一岁的他又参加制宪会议,在《美国宪法》上签了字。他是仅有的几个人中,既签了《独立宣言》又签了《美国宪法》的一位。晚年他做了宾夕法尼亚废奴会的会长,向国会递过请愿书。一七九〇年,富兰克林去世,享年八十四岁。费城有超过两万人为他送葬。他留下一部《自传》,写自己怎么从印刷学徒一路走过来。他一辈子没上过几年学,却成了科学家、作家、发明家、外交家、开国元勋。有人问他成功的秘诀,他大概会指着他自己那句话:别浪费时间,做点有用的事。
❝出身和学历决定你的起点,但决定不了你的终点。真正拉开差距的,是你把别人闲着的那些时间,拿去做了什么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