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生卒都有两说:生于七五六年或七六二年,卒于八一三年或八一四年。他叫艾布·努瓦斯,生于波斯的阿瓦士,父亲是阿拉伯血统的军人,母亲是波斯人,幼年丧父,随母亲迁居巴士拉。他在巴士拉和库法的清真寺学塾里长大,跟随当时一流的语法学家与传诗人修习语言与诗律,后来辗转进入巴格达。那时的巴格达正值哈伦·拉希德的盛世,圆城里藏着天下的财富与才情,他凭着敏捷的诗才出入宫廷,又在艾敏太子身边成为最受宠的诗友。
历史上的诗人艾布·努瓦斯,是阿拉伯新诗的代表人物。旧贝都因诗人一开口先要凭吊废弃营地、追忆驼队与旧情,他偏不。他最著名的是酒诗:写酒的色泽、酒香、酒肆里的少年侍者,写清晨买醉、长夜痛饮,把感官之乐写得理直气壮;他还写对美少年的恋慕、写狩猎、写恶作剧式的讽刺,语言俏皮,意象鲜活,公然嘲弄那些道貌岸然的宗教学者。这些诗后来收进他的《诗集》,按题材分为酒诗、情诗、猎诗、赞诗、苦行诗等门类,至今仍是阿拉伯古典诗最难绕开的一部。他也并非一味轻狂,晚年写下不少忏悔与苦行之诗,有人说那是真诚的回头,也有人说是宫廷游戏,至今没有定论。他几度因诗招祸,相传曾被下狱,晚年在艾敏与麦蒙兄弟争位的乱局中默默死去。
另有一个艾布·努瓦斯,活在《一千零一夜》里。在那部故事集里,他是哈伦·拉希德夜巡巴格达时随侍的弄臣,机锋百出,屡屡用一首诗或一个笑话替人解围,也屡屡因为贪杯闹出事来。他与哈里发、屠夫、歌妓在夜市里奇遇的段子有数百段之多,使他成为阿拉伯民间文化中最著名的诗人形象。这一层必须分清:故事里的他是文学塑造的角色,性情与梗概要借自真人,情节却多为后世市井说话人层层敷演,不能拿来当传记读。真人的生平反而模糊,角色的面目倒是鲜明,这在文学史上并不少见。
两个形象叠加在一起,造就了他的永生。严肃的诗论家推崇他在语言上的革命:他把都市生活、个人欲望与即时的欢乐正式请进阿拉伯诗,拓宽了诗能写的边界;市井则记住了那个举杯狂笑的聪明人。千年以来,阿拉伯的酒馆里有人背诵他的酒诗,学者的书斋里有人校勘他的格律,孩童则在《一千零一夜》里与他初遇。
他歌唱的东西并不深奥:美酒、青春、眼前人,以及不必向旧规矩低头的自在。或许正因如此,当真实的他早已沉入九世纪初的暮色,那个举杯的身影仍活在每一个想痛饮一场的人心里。
❝(大意)我死之后,莫以清水祭我的坟,就把葡萄藤栽上去,让它的根缠住我的骨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