乔治·桑:她穿上男装,署了一个男人的名字

一八三一年的巴黎,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离开了乡间的丈夫,带着一儿一女住进巴黎的阁楼。她套上男人的长礼服和长裤,系上粗呢领带,嘴里衔一支雪茄,就这样走上街头、走进剧院的池座——那些地方,按当时的规矩,体面女人不便独自出入。

她本名奥萝尔·杜邦,出身巴黎一个带贵族血统的家庭,在贝里的诺昂乡间由祖母抚养长大,十八岁嫁给杜德望男爵。婚姻冷漠而压抑,她最终选择分居,靠自己的笔养活两个孩子。在那个年代,已婚女子在法律上几乎没有独立地位,穿长裤在巴黎甚至需要警方的许可。她穿男装,一半是为了行动自由、省下女装的昂贵开销,一半也是故意越过那条划定女人活动范围的线。

起初她和年轻作家于勒·桑多合写小说,共用一个偏男性的笔名,书卖得不错,但出版商再要新书时,她拿出的是独自在诺昂写好的稿子,桑多不愿共享名字。折中的办法,是保留桑字作纪念,另取一个只属于她的名字——乔治。一八三二年,她以乔治·桑这个男性笔名出版长篇《印第安娜》。小说写一个生于克里奥尔环境、随丈夫回到法国的年轻女子,困在冷漠专横的婚姻里,在私奔、幻想与清醒之间追问自己究竟要什么,结尾让她不靠任何男人,独自走向新生活。书一出版便轰动巴黎,读者都以为作者是个男人,连熟悉文坛的人也没往女人身上想。人们后来发现乔治·桑竟是女子,惊骇与名声一起涌来,保守的评论骂她伤风败俗,年轻人却把她当作解放的符号。

此后她写出约九十部长篇,还有戏剧、政论和二十卷回忆录,既写田园乡居,也写工人与穷人的处境。一八四八年革命前后,她办过报纸,写下大量政论,呼吁社会共和与穷人受教育的权利。她批评当时的法律把已婚女子的财产和人身都交给丈夫支配,主张女人也应有独立的意志、财产与职业。她的沙龙里有巴尔扎克、福楼拜、李斯特、德拉克洛瓦,连与她政见不同的人也承认她笔下的力量。那些男装、雪茄和恋情后来成了报馆最爱谈的花絮,但放回十九世纪的语境,它们说到底是一个女人争取行动与写作自由的方式,而不是用来惊世骇俗的姿态。她与波兰作曲家肖邦相伴近十年,那是另一段为世人熟知的关系,两人后来平静分开。一八七六年她在诺昂去世,年七十二岁,雨果为她写下悼词。

真正的关键始终在书里:她用一个男人的名字,替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,说出了第一句话。

❝我早就看出来,女人最大的不幸,是被剥夺了学习和行动的机会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