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八三〇年十二月十日,艾米莉·狄金森(一译迪金森)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阿默斯特镇。她的家族是镇上的名门,祖父参与创办阿默斯特学院,父亲是律师,后来做过州议员和国会议员,性格严厉而虔诚;母亲温柔,却始终与她隔着一层。她在阿默斯特学院与霍利奥克山女子学校读书,成绩优异,在女校里她被人记得是个聪明、爱开玩笑的姑娘,却在十八岁前后回到家中,此后一生再未真正离开过父亲的宅邸。二十六七岁那年她随父赴华盛顿小住,归途在费城停留,据信在那里结识了一位牧师,这段无结果的情愫成为她后半生许多诗谜的源头之一。
从三十岁前后开始,她的世界越收越小。她穿起白色衣裙,渐渐不踏出家门,客人来访也只在楼上隔着门或楼梯转角与人说话;她与外界的联系全靠书信,给嫂嫂苏珊、给几位她称为导师的人,长辈律师牛顿、作家希金森、法官洛德,写去一封封机敏、炽热又古怪的信,常常在信中附上新诗。她不是在赌气避世,更像是主动选择了一种最适合自己的活法:一间卧室、一座花园、一扇窗,窗外的四季、蜂鸟、葬礼行列与远山,就足够做她全部的宇宙。
没有人知道她在何时决定做一个秘密诗人。她把诗写在各种纸片上:杂货包装纸背面、旧信封拆开的内页、零碎的信笺,然后亲手折页、用针线缝成一本本小册子,学者后来称这些手订本为诗卷,存世约四十册。她的诗在当时看来近乎大胆:不讲究规整的韵脚,大量使用半韵,破折号代替标点,普通名词忽然大写,句子简短如电报。她在诗里写死亡与永生、写蜜蜂与暴风雨、写爱而不得的激情、写做个无名之辈的骄傲。她一生写了近一千八百首诗,生前发表的却不足十首,且多被编辑为了像样而擅自改顺了韵脚和标点,她默许了这种刊登,却把真正的手稿留给自己。
一八八六年五月十五日,她因肾病去世,终年五十五岁。整理遗物时,妹妹拉维妮娅在一只锁住的箱子里发现了那些小册子,惊讶得说不出话:自己与这位白衣姐姐同住一宅,竟不知道她写下了这么多诗。她去世后,第一部诗集经希金森等人编辑于一八九〇年出版,迅速畅销;但早期版本把她的破折号与大写改得面目全非,直到二十世纪中叶,学者约翰逊依据手稿重新编定全集,世人才第一次读到她本来的样子。
她把一生压进了一只无人打开的箱子。当它终于打开,英语现代诗的断句、节奏与内心尺度,已被这个足不出户的女人提前重写。
❝(大意)做个无名之辈多么甜美,不必把自己的名字整日向人群兜售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