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衡哲:用一篇小说《一日》参战,比《狂人日记》还早

一九一七年,美国康奈尔大学的校园里,一群中国留学生正在热烈讨论一个问题:中国能不能用白话写小说?胡适主张「文学革命」,要从白话文入手;任鸿隽、梅光迪等人则持保守意见,认为文言文的传统不可轻易抛弃。在这场后来被载入文学史的大论战中,有一个女生发表了她的观点——不是用论文,是用小说。

她写了一篇叫《一日》的白话短篇小说,描写一个留美学生的日常生活。这篇作品发表在当年的《留美学生季报》上,后来被胡适注意到,推荐到《新青年》转载。它被许多文学史研究者视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的白话小说之一,比鲁迅的《狂人日记》早了几个月。这个女生就是陈衡哲。

陈衡哲一八九〇年生于江苏武进,幼年随家迁居四川。她的外曾祖父是清末名臣的幕友,家学渊源不浅。少女时代的陈衡哲就表现出强烈的求学意愿。在那个女子读书不多的年代,她坚持上学,后来又争取到了留美的机会,成为最早一批赴美留学的中国女生之一。在康奈尔大学,她主修西洋史,辅修文学。

一九二〇年,陈衡哲回国,受聘担任北京大学教授,讲授西洋史和西洋文学。她因此被后人常称为「中国第一位女教授」。不过这个说法需要稍微修正:学界对于「第一位」还是「最早之一」一直有讨论。比较稳妥的表述是,她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中最早站上讲台的女性学者之一,这个「之一」的分量已经足够重。

在北大任教期间,陈衡哲一边教书一边创作。她写了短篇小说集《小雨点》,散文集《西风》,还有关于西方历史和文化的论著。她的白话文写作清新自然,既不刻意模仿古典文言的套路,也不过度欧化,在早期白话文学中自成一路。她与胡适、任鸿隽等人保持着良好的学术友谊,但始终保持着独立的判断,从不盲从任何一派。

一九二九年,陈衡哲与任鸿隽结婚。两人都是学术界的人,婚后各自保持独立的事业。此后数十年,她在四川大学等高校任教,辗转于战乱之中,教学与写作从未中断。她的作品数量不算庞大,但在女性写作、白话小说、西方史介绍这几个领域都留下了扎实的印记。一九七六年,陈衡哲在上海逝世,享年八十六岁。回顾她的一生,最值得注意的不是某一个头衔,而是她始终走在当时代前面半步的劲头:女子求学、留学美国、白话写作、大学讲台,每一步在当时都不是多数人会走的路。她不是那种振臂一呼的革命者,她是安安静静把路走出来的人。等到后来人回头一望,才发现那条路上最早留下的脚印是她的。

❝她不是振臂一呼的人,她是安安静静把路走出来的人——等到后来人回头一望,最早那行脚印就是她的。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