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婚姻:从父母之命到文明婚礼,离婚成了惊天之大事

民国婚姻:从父母之命到文明婚礼,离婚成了惊天之大事

旧式婚姻的牢笼

民国初年,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婚姻还是老一套——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男女双方在洞房花烛夜之前可能连面都没见过,这并不稀罕。1912年前后,湖南有个县做过统计,九成以上的婚姻都是包办性质,男女当事人根本没有发言权。

那个年代讲究的是"门当户对"。大户人家嫁女儿,先看对方田产多少、功名几何。穷人家的闺女嫁过去当童养媳也不少见,十几岁的小丫头到了婆家,干的是牛马活,吃的是残羹饭。有些地方还保留着"冲喜"的陋习——男方病重,赶紧娶个媳妇进门冲冲晦气,全然不顾女方死活。

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依然承认纳妾的合法性,有钱人家三妻四妾是寻常事。女人嫁过去,一辈子围着灶台和男人转,没有财产继承权,没有受教育的权利,甚至连出门都得征得丈夫同意。这种日子过久了,有人认命,有人暗自垂泪,更多的是从来不知道还有另一种活法。

但民国毕竟是个"新"时代。新思想从沿海城市往内陆渗透,像水渗沙子一样,慢是慢,但一直在渗。一些读过书的年轻人开始偷偷传阅《新青年》和《妇女杂志》,里面讲的都是婚姻自由、男女平等的新观念,在沉闷的社会里像一股清风。

文明婚礼来了

1910年代后期,上海、北京这些大城市开始出现一种新鲜玩意儿——"文明婚礼"。没有花轿,没有吹鼓手,新娘子穿白纱裙,新郎穿燕尾服,在礼堂里交换戒指、签婚书。1919年前后,这种婚礼在上海中产阶层渐渐流行起来,捧场的多是留学生和学校里的青年教师。

办文明婚礼的主力是两类人:一类是留过洋的,在日本、欧洲见过洋人结婚的排场,觉得挺体面;另一类是受过新式教育的学生,他们觉得拜天地、闹洞房太封建。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搞"新生活运动",官方大力推广集体婚礼,几百对新人一起宣誓,报纸还登照片,一时蔚然成风。

不过文明婚礼基本局限在城里。乡下的老百姓压根不买账,在他们看来,不拜天地算哪门子婚事?祖宗都不认了。有意思的是,一些开明的乡绅家庭开始搞折中——接亲的时候还抬花轿、拜堂,但新娘子不裹脚、识字读书,算是新旧兼顾。所以民国婚姻的一大特点就是:城里搞新式,乡下守旧俗,两套系统并行不悖,中间还夹杂着大量中间地带。

离婚这件惊天动地的事

清朝的时候,男人可以休妻,理由有"七出"——不生儿子要休,嫉妒要休,偷东西要休,总之只要占一条男人就可以把女人赶出门。女人想离婚?基本没门路。就算男人死了,女人也得守寡,叫"守节",牌坊立在村口,谁家寡妇敢改嫁,全村人戳脊梁骨。

民国改了规矩——1930年《中华民国民法·亲属编》正式生效,男女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,理由二十多种,实在过不下去协议离婚也行。这在当时的农村简直是一颗炸弹,炸得老一辈人直跳脚。

浙江有个县志记了一桩案子:1932年,一个叫王阿花的女人告到县法院,要求跟丈夫离婚,理由是丈夫常年赌博、对她拳脚相加。法官审了案子,判了离婚,还把婆家的一部分财产判给了她。这事在十里八乡传了个遍,老太太们嘴里的瓜子都嗑不下了——女人还能跟男人打官司?还能赢?

不过离婚的法律权利和实际执行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。很多女人即使遭了家暴也不敢提离婚,一是经济上没独立能力,二是社会舆论压力太大。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在当时要承受的风言风语,比现在重一百倍。在小县城里,走到哪儿都有人背后议论,连娘家人都觉得丢人。

倒是那些名人的离婚案闹得沸沸扬扬。鲁迅跟原配朱安是包办婚姻,两人一辈子有名无实。朱安在绍兴守着鲁迅的母亲,一直以"鲁迅夫人"的身份独居;鲁迅南下后与许广平结合,两人一起同居、一起搞文学、一起在枪林弹雨中跑路。这段关系放在当时的知识分子圈里,算不得惊世骇俗,但也足以让老一辈的叔伯们直摇头。

那些传奇婚姻

民国的名人婚姻故事,搁现在拍成电视剧能播八十集。

徐志摩跟陆小曼的爱情堪称民国第一八卦。徐志摩为了追陆小曼,先跟原配张幼仪离了婚——张幼仪在德国给他生的孩子他看都不看一眼,人还在医院坐月子,离婚协议书就送到了。陆小曼那边也不消停,她是有夫之妇,丈夫王赓还是个军官。两个人顶着全天下的骂声在一块儿了,婚礼上梁启超当证婚人,把两个人训了一顿,说他们"用情不专"。结果婚后日子一地鸡毛——陆小曼花钱如流水,徐志摩得兼好几份差事养家,最后坐飞机出事,人没了。

蒋宋联姻则是另一番操作。蒋介石追宋美龄,政治上考量的分量不比感情轻。宋家要的是政治靠山,蒋要的是美国人的钱和枪。1927年两人在上海大华饭店结婚,婚礼分两场——一场按基督教仪式在教堂办,一场按中国传统在家宴办。中西合璧,谁也不得罪。

还有一种婚姻模式很多人忽略了:那些没名字的普通夫妻。乡下的小两口可能一辈子没出过县城,男人种地女人织布,生了七八个孩子养活三四个。吵了架女人回娘家,男人骑自行车去接,一路无话,回家继续过日子。他们的婚姻谈不上什么爱情,但也谈不上什么悲剧——就是过日子,一代接一代地过。

民国那三十多年,婚姻这个事就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新旧交替的全部尴尬和热闹。旧规矩还没死透,新思潮已经涌进来了;城里的年轻人开始自己选对象,村里的爹妈还在翻黄历挑吉日。没有哪个时代的人像民国这样,一边磕头拜堂一边读着《新青年》,一边骂"伤风败俗"一边偷偷学自由恋爱。

这大概就是历史最有意思的地方——它不按剧本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