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宠惠:海牙和平宫里,第一次坐进中国法官

一九三〇年,荷兰海牙和平宫的法官席上,出现了第一张中国面孔。这一年,王宠惠当选为常设国际法院的正任法官,成为第一位在这座法院出任正任法官的中国人;七年前的一九二三年,他已当选过这所法院的候补法官。要分清一个常被弄混的名字:他任职的,是国际联盟下设的「常设国际法院」,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立;一九四五年联合国成立后另起的「国际法院」,是另一所法院,要到一九四六年才在同一座和平宫开庭。

王宠惠是广东东莞人,生于香港。他手里攥着近代中国好几张第一:北洋大学堂第一批毕业,领到的是「钦字第一号」考凭,堪称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;留学美国,成为第一个拿到耶鲁大学民法学博士的中国人;二十六岁那年,他把艰深的《德国民法典》译成英文在伦敦出版,是这部法典的第一个英译本,长期被欧美法学院当作教材,他也成为第一位当选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的亚洲人。

但他这一辈子没有躲进书斋。南京临时政府一成立,孙中山力排众议,提名三十岁的他出任首任外交总长;北洋时期他署理过国务总理,主持制订民国第一部刑法典;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又任司法院长,主导建立大法官会议制度。一九二一年华盛顿会议,他当着列强代表的面逐条揭露领事裁判权侵害中国司法主权,正式启动撤废谈判,此后二十余年幕后主持,直到抗战期间英美在一九四三年的新约里放弃这一特权。他随蒋介石出席开罗会议,参与战时重大外交,又以中国代表身份参与筹建联合国、在《联合国宪章》上签字。书生、法官、阁员,几种身份在他身上交替,难得的是始终没有离开「法」这条主线。

海牙那几年,或许是他最接近理想中法治二字的时光。来自不同法系、不同国度的法官同席而坐,凭条约与法理裁决国家之间的争端,而不是凭炮舰。他在这个位置上参与多起案件的审理,以严谨持重赢得同侪敬重。一个正力图废除不平等条约、收回司法主权的国家,能在这样的国际法庭里有自己的法官,本身就是一种分量。

王宠惠对宪法有一句被后人反复引用的话,出自他一九一三年出版的《中华民国宪法刍议》:「宪法非因一人而定,乃因一国而定;非因一时而定,乃因永久而定。」他一生制宪、修法、断案,想做的,都是让这个从帝制里走出来的国家,有一部稳得住的根本法、一套不受人左右的司法。一九五八年,他病逝于台北。海牙和平宫的席位后来换了人又换人,而那个第一次,永远写着他的名字。

❝宪法非因一人而定,乃因一国而定;非因一时而定,乃因永久而定❞